你好: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到80万元。2、修改《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 解读:《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修改前后的对比: 第七条 修改前: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修改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 展开
你好: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到80万元。2、修改《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 解读:《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修改前后的对比: 第七条 修改前: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修改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修改前: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修改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第九条 修改前: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修改后:“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