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
白银市。因四年前个人借贷十五万,借条并未写利息,只是口头约定。现在利息高的无法偿还,用房子顶账,但是对方不依不饶申请保全我另外住房,导致无法生活。法院不通知房主就做了三年保全。能否法律维权,谢谢。
其他答案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支付利息的举证责任在贷款方,且借款利率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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