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在我饭店门口被玻璃扎伤脚花了300元医药费然后要我拿钱,我有没有拿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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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你所在的饭店应对伤者所受损伤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伤者对其受伤亦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故综合双方过错程度,伤者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四六开吧,饭店六伤者四。
2017-05-14 18: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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