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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5年,经过协议在别人的地址上,按每亩地三年50快钱 ,三年后每亩120快的承包费

我在2005年,经过协议在别人的地址上,按每亩地三年50快钱 ,三年后每亩120快的承包费,每年每一度电额外多收0.15元的机井维护费开荒了60亩荒地签定了三十年的合同 ,其中30亩地还没有种够三年的情况下,在2007年按每亩120元的基础上按60亩地缴费 ,在2014年至2016年严重缺水 ,三年内基本无收成,缺水严重到第... 展开
ask7632073172|2017-05-14 16: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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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690786808

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2017-05-14 17: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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