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父母全资购买房子,准备赠与女儿一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么?需要公证么?
一审叛离婚,女儿判给女方,男方不服上诉女儿抚养权,中级人民法院还未受理,在这个期间,女方父母准备全资购买房子赠与女儿,二手房子,房产证准备写女儿名字,赠与女儿一人,这在以后办理离婚的时候,男方有权分割房产么?怎么办理才能证明是女方一方财产,最好能说下流程这里也没积分,希望好心律师看到帮助下感激不尽
其他答案
1、最好是离婚后再购买,因为双方现在还是夫妻关系。2、如果非得现在买,可以写份书面声明此房屋是赠与给女儿的,并对声明做一下公证。
2017-05-14 08: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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