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临街门面已持续经营二十年。拆迁办只按土地证上的住宅性质补偿。这要求合理吗?
房子拆迁,临街门面已持续经营二十年。拆迁办只按土地证上的住宅性质补偿。我们诉求:一层门面房安置,二层、三层按住宅补偿。否则不予拆迁。这要求合理吗?急!急!
其他答案
您好,房屋有合法经营执照,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可以争取到比住宅高的补偿。具体结合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分析,补偿不合理,可以拒绝签字,及早咨询律师维权。
2017-05-12 17: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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