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分给村民一块土地在黄河北岸,栽的全是杨树。08年树木处理后,我在入
村里分给村民一块土地在黄河北岸,栽的全是杨树。08年树木处理后,我在入冬前重新栽上小杨树,地邻没栽树,他在同年冬天至来年春天在他地里取土(建房用土),坑深1米、宽4米、长100米。给我的树木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亦给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我要求地邻土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法律是否支持?依据那个法律,那条规定,敬请明示。多谢。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