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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性质的界定?

ask4511003287|2017-05-09 18: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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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446981956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历来争议比较大,当前主要有两种学说:一种是“扶养丧失说”;另一种是“继承丧失说”。“扶养丧失说”认为,因侵害他人生命导致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因此丧失了生活资源的供给来源,受有财产损害,侵权责任人应当对该项损害予以赔偿。“继承丧失说”认为,侵害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不仅生命利益本身受侵害,而且造成受害人余命年岁内的收入 展开
2017-05-09 19: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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