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纠纷
我家后院有块自留地是妈妈和两位舅舅共有的,现在大舅家独占,我妈妈想要回她自己的地,和大舅家多次协商都没用,到我们居委会开证明也不给开,请问想要回被他侵占的土地怎么办?需要经过哪个部门来调解?如果到法庭我要准备那些材料?谢谢给予详细的解答!相关法律在哪个条款里面?
其他答案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17-05-09 11: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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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回你妈妈被侵占的土地,首先你得证明你妈妈对该土地有共有权利,这就需要提供土地的产权证明,如果你想有详细的解答,建议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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