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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的。离婚产权怎么办?

ask3035418572|2017-05-08 17: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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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的价值单独归属问题;如果这种实物分配还附加了其他条件的,比如要受配人必须服务一定的工作年限、受配人因此丧失了一次性的分房基金等,则仍然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公平处理。
2017-05-08 17: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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