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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所属于房管所)一址多户户口A(已过世)为承租人户口B(A之子)欲继承,符合继承条件。

公租房(所属于房管所)一址多户户口A(已过世)为承租人户口B(A之子)欲继承,符合继承条件。户口C(与A、B非亲属关系,实际不符合继承条件,但都无法证明。)房管局答复需要C的非亲属关系证明才可。派出所、房管所均无法开具非亲属关系证明。各种办法也联系不到C(派出所得知此人信息多年未更新并且未办理二代身份证)及相关人员。请教各位... 展开
ask76112782|2017-05-05 14:1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470001064

您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变更承租人需要产权单位同意.公租房不属于遗产。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2017-05-05 15:08
来自北京市

ask3867112132

变更承租人需要产权单位同意。公租房不属于遗产。
2017-05-05 15:04
来自北京市

ask9195599523

考虑申请宣告其死亡
2017-05-05 14:46
来自北京市

ask7507024706

您好!变更承租人需要产权单位同意。公租房不属于遗产。可来电咨询。
2017-05-05 14: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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