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商品房32层,我在一楼。房屋装修后还未使用。正准备迁入居住时,发生污水污物从厨房排污管反冒流入,家中财物均遭浸泡,损失惨重。经与物业共同察看,原因系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国家关于“高层建筑底层排污须独立安装”的相关规定,而接入主管,当主管在底层排污不畅堵塞时,污水污物从一楼反冒流入,已确认开发商担全责。请问,除开发商... 展开
我购买的商品房32层,我在一楼。房屋装修后还未使用。正准备迁入居住时,发生污水污物从厨房排污管反冒流入,家中财物均遭浸泡,损失惨重。经与物业共同察看,原因系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国家关于“高层建筑底层排污须独立安装”的相关规定,而接入主管,当主管在底层排污不畅堵塞时,污水污物从一楼反冒流入,已确认开发商担全责。请问,除开发商赔偿装修的损失外,本人可否向开发商主张其他权利?比如:1、生产过程中的不按规范施工,作为商品来说,出售时本身就是残次品,起码在排水系统是不合格的商品。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按合格商品价格卖给了消费者。2、施工班组不按规范施工担有责任外,而在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验收等诸多环节,建设方(开发商)在对工程的监管方面都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目前,此套房屋虽经清洗,并已开窗透气一个多月,但屋内臭味、异味、霉味严重,空气质量极差。如要出手,势必该房屋会出现贬值问题。综上三点,可否主张开发商作出相应的赔偿?4、重新装修,耗费我们的时间、精力、来回路费;5、此事的发生,给我们造成非常烦恼的精神损害;6、重新装修到通风入住需要一定的时间,装修工期与入住延误等。律师先生:以上几个方面我们可否主张权利?如何主张?还有什么权利可主张?衷心期待您的指教!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