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限购令后的购房合同纠纷(来自即墨永合硕辉苑小区)
买方李**、韩**(夫妻关系)与卖方贾**于2017年2月17日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以下简称为“买卖合同”),在青岛**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中介居间服务下,买方(李**、韩**)以人民币39万元的价款购买卖方(贾**)所有的位于即墨市通济街道西元庄村永合硕辉苑三期3*甲号楼3单元301户房产、附赠1*号车库面积21... 展开
其他答案
卖方故意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存在恶意毁约的情形,看房屋现在是否可以过户,如果仍然可以过户,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政策规定不能过户,合同已经履行不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包括给你造成的已经发生的损失及房屋上涨的损失
2017-04-28 15: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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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说法,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的,不过还要根据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具体判断,及合同的具体内容,建议带着合同见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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