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您好,3月28日天驰国际的售楼小姐给我打电话说他们现在搞活动,交3000抵6000,让我过去选一个房号(之前去看过样板房)我和老公就去交了3000,当时选的6-1-605,说是三天后去补交10000,签意向成交确认书。后来赶上清明节放假。还有孩子生病给耽搁了,4月7日上午去补交钱,他们说605已经卖出去了,让我换了一个楼层。... 展开
其他答案
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直接向法院起诉。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017-04-23 16: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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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是不能进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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