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本来约定收到首付就办理过户,可1月4日卖方就收到首付一想问问他们不配合是不是算做违约?
2016年12月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本来约定收到首付就办理过户,可1月4日卖方就收到首付,现在还没有办理完过户,开始因为卖方生孩子,现在满月了,还迟迟不去签字,我们的税什么的费用也交了。可卖方迟迟不配合。因为房价上涨了,一想问问他们不配合是不是算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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