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过户事情
我母亲在2010年自书写过一份赠予协议决定把自己的一套卢湾区产权房送给我弟弟,到2012年弟弟弟媳要求我母亲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卢湾区房屋产权过户可我母亲没有答应弟弟弟媳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没想到在2014年我母亲发现原来房产证上就我母亲一个人名字现在却成为我弟弟一个人名字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弟弟弟媳瞒着我母亲带着我母亲...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你母亲确实本人没有前往交易中心或者委托其他人前往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说明产权转移不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撤销。而虽有赠与协议,但在没有办理有效的产权转移之前,你母亲都可以撤销赠与。因此,你母亲可以追回房产。上海房产律师张峥嵘。
2017-04-21 22: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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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便有赠予协议,但办理过户仍需赠与人到场签字。2、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存在问题,可以据此起诉要求撤销。如需帮助,可来电沟通。
你母亲可起诉房产交易中心,要求撤销产权变更登记,恢复到你母亲名下。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我的补充: 2015-04-1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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