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1月22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4万元定金和2万元中介费该如何维权?
我于2017年1月22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4万元定金和2万元中介费,在3月份已经办理完网签合同和银行批贷手续,并约定和卖家于2014年4月5日前往房管局办理资金监管(支付首付款)和核税等相关手续,卖家突然反悔不想卖房子了,中介多次联系未果,拒绝接电话和短信!我作为买方,没有任何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该如何维权?谢谢!
其他答案
您好,卖方违约,你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
2017-04-18 09: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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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应该结合你们合同的约定处理 如果卖方拒不履行合同 则构成违约 你作为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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