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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但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现双方准备离婚,约定房产公证赠予给孩子撤消赠予呢?

婚后买房,但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现双方准备离婚,约定房产公证赠予给孩子,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是否男方可以随时反悔,撤消赠予呢?
ask1448456387|2017-04-15 13: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879409506

男方不能反悔,因为离婚协议里将财产给孩子,一般不认定是赠与,认为是夫妻双方对婚姻、财产和子女抚养综合所做的约定,因此一旦离婚登记完毕,是不能像赠与一样撤销的。
2017-04-15 15:10
来自北京市

ask1063479662

风险较大,男方随时可以反悔。
2017-04-15 15:04
来自北京市

ask2928464507

建议双方拟定好房产归属问题,孩子抚养权情况,违约责任等,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生效。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2017-04-15 14:51
来自北京市

ask9793216537

建议双方明确房屋权属,并签署书面协议,自双方离婚之日起,应遵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
2017-04-15 14:46
来自北京市

ask1459124059

公证不能撤销
2017-04-15 14:30
来自北京市

ask8241373735

不可以。浪费公证费,直接写在交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内,就能达到房子归孩子、任何一方无权撤销的效果。
2017-04-15 14:26
来自北京市

ask9845009119

是的,赠与为自愿,尚未赠与前可撤销。可以委托律师制定方案防范风险。
2017-04-15 14:08
来自北京市

ask7682794053

在没有过户给孩子之前可能反悔。
2017-04-15 14: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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