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征耕地150.0亩,被征地前我村每人占有土地0.29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囗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囗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150.0亩除以0.29亩=517.24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囗。&quo... 展开
我们被征耕地150.0亩,被征地前我村每人占有土地0.29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囗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囗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150.0亩除以0.29亩=517.24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朴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根据桂林45号文,年产值为6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应=6600.00元乘以15倍=99000.00元为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囗的安置补助费,再乘517.24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51206760.00元。请问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