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4月8日与WAWJ签订了房屋合同,委托他们帮我出租一套房屋,当时签订一年合同,于2014年4月9日到期。2013年9月我因为工作变动又回到杭州,想提前住回自己的房子,找到WAWJ中介说明情况被明确告知合同期内不可以提前要回房子,这个租客要住满一年,没有办法,我们遵循合约精神,另外租了一套房子等着自己的房子回来。... 展开
我是2013年4月8日与WAWJ签订了房屋合同,委托他们帮我出租一套房屋,当时签订一年合同,于2014年4月9日到期。2013年9月我因为工作变动又回到杭州,想提前住回自己的房子,找到WAWJ中介说明情况被明确告知合同期内不可以提前要回房子,这个租客要住满一年,没有办法,我们遵循合约精神,另外租了一套房子等着自己的房子回来。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个月后接到中介电话,之前说要租一年的租客走了,房子又租给别人了,需要延长期限到2014年6月,为什么我们要求拿回房子时说不行,转眼又租给别人还没有事先打声招呼,没有经我同意就擅自延长期限?明明知道我等着房子回来,还要延长?赶到WAWJ门店,才知道之前负责我房子的业务员已经离职,前面的租客刚刚搬走,中介业务员没有交接清楚,刚刚和后面的租客签订了新的合同,延长至6月了。然后我只有等到6月才能拿回房子。当初签定合同时是在WAWJ骆家庄分店4月份,9月到门店要求提前要回房子说不行,11月份告诉我负责的业务员离职门店也换成颐景园WAWJ分店,且需要延长至14年6月。关于合同上延长期原文是这样写的:托管期自2013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9日止。托管期届满,若承租方需继续延长使用该房屋且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甲方同意延长,乙方应提前15天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就这条我爱我家给我的解释是我已经同意延长了现在我到底可以拿回自己的房子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