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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补偿过低怎么办。

现在我的居住地房价在一万五,但拆迁补偿才一万多点。未达成协议。政府说是公共利益,但具体干什么都没说,也没什么公告看板公示。现在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就给我置换房子,地方非常远(我的在市中心,安置房在郊区),房型也不能选(我是129平米,安置我2套80和60的)请问1.这样做合法吗?2.决定中说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 展开
苏格司芮|2017-04-06 15:2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449641315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对你进行安置的方式包括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应当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你安置房屋,首先选择原地安置获就近安置。但是结合你说的情况,补偿方式和标准都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依法维权。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可以先进行复议在进行诉讼。我们是专做征地拆迁的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可以为你们提供更多指导和帮助, 展开
2017-04-06 16:02
来自北京市

ask2985584962

可以申请复议
2017-04-06 15:57
来自北京市

ask2428617740

是否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没有签字就是没有就补偿达成一致,做出的拆迁补偿决定书不具有正当性,可以拒绝拆迁,可以申请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2017-04-06 15: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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