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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月份签了一份居间合同,约定4月7日签正式房屋卖买合同,由于上海市3月25日出台购房新证,因他是非

我1月份签了一份居间合同,约定4月7日签正式房屋卖买合同,由于上海市3月25日出台购房新证,因他是非上海人,社保末缴满五年,被限购了。但他还要想继续签,他说户口已签到上海了,我想要他提供上海户籍证明,但他拒绝提供,我该怎么办?(如果他能提供上海沪籍证明,我和他签合同,不提供我不签行吗)
ask5795497545|2017-04-06 10:2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张峥嵘律师

你有权要求对方出具已经具备购房资格的证件,才与其签署买卖合同。当然你不能故意为难,否则属于不诚信。如果对方提供了基本证据证明有购房资格,建议与他签订合同,最终如因限购导致合同解除,对方主张承担违约责任。
2017-04-07 10:46

ask7745410271

发送《律师函》,要求其限期内提供,否则,解除合同,在此之后,再发解除函。这是正常的免责的流程,不建议省略。
2017-04-06 11:04
来自北京市

ask9107979054

对方不提供,你有权拒绝签订合同。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017-04-06 11:01
来自北京市

ask9062098228

1、可发律师函,要求提供,如果不提供,可以书面要求解除居间协议,你也不用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因为这个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的无法完成交易,双方可以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2、上海资深房产律师,欢迎来电咨询。
2017-04-06 10:48
来自北京市

ask8884052602

如果不能证明可以解除合同
2017-04-06 10: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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