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先嫁杨家生下杨大杨二两女,夫死后,带着两个女儿嫁给曾家,生下曾三妹,后曾三妹之父去世,留下一套带前后园子的老房1955年杨大女嫁给赵某,与王婆婆及两个妹妹住在一起十多岁的杨二女跟着赵某做工养活自己1958年王婆婆与杨大女家分锅分灶,当年十二岁的曾三妹开始打工,与杨二女一起养活自己与母亲1960年杨二女结婚,王婆婆带着曾... 展开
王婆婆先嫁杨家生下杨大杨二两女,夫死后,带着两个女儿嫁给曾家,生下曾三妹,后曾三妹之父去世,留下一套带前后园子的老房1955年杨大女嫁给赵某,与王婆婆及两个妹妹住在一起十多岁的杨二女跟着赵某做工养活自己1958年王婆婆与杨大女家分锅分灶,当年十二岁的曾三妹开始打工,与杨二女一起养活自己与母亲1960年杨二女结婚,王婆婆带着曾三妹搬出老房,与杨二女一家生活在一起上世纪九十年代,政府办房产证,老房办为王婆婆的名字1997年,在未经得王婆婆的同意下,杨大女一家擅自拆除老房,在原址修建起砖房,并加大了面积2000年,换领房产证,面积仍是老房的面积,仍是王婆婆的名字2001年,王婆婆去世,未有遗嘱,直至去世之日,都是与杨二女一家生活在一起杨大女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开始每月给王婆婆钱,从三元后加到五元,王婆婆去世之前每月是十元曾三妹从十二岁开始打工就给钱王婆婆钱,后来结婚参加工作去了外地,但从未间断给母亲寄钱,王婆婆去世前每月是一百元2017年,房屋面临拆迁,杨二女与曾三女要求三女平分王婆婆的遗产:老房及在老房园子里修起的所有房屋杨大女一家认为房屋是自己修的,杨二女与曾三女不应分请问法律会支持哪一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