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父为兄留遗嘱,理由是兄交房款(没公证)。2005年父补齐房款后请问我如何面对?
1996年父为兄留遗嘱,理由是兄交房款(没公证)。2005年父补齐房款后,并在房屋所有权登记申报审批书里注备了其妻,三个子女所有权及各自身份证号,所在单位。2007年8月办下双证。2000年因家庭矛盾,本人出钱由父退还兄交房款(本人不知有遗嘱及垫付款字具)。父2014年10月去世,母2015年6月去世。2016年6月兄拿出遗...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你父亲后面的行为是相当于改变了遗嘱的内容的。兄长行为无法律依据。现在是已经被告了吗?您可以先来电免费咨询一下,我会给你一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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