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这里向您作一个法律咨询:我于2015年11月在中山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
我于2015年11月在中山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银行按揭审批申请、契税均已办理。可在房管局办理过户时,因出现业主同一身份问题(业主购房时用的是大陆身份证,现在使用的是香港身份证)未办成后,业主以没时间为由一直不配合办理,前天又以办理麻烦为不由说不愿配合办理了。但个人认为主要原因应是房价上涨,业主想悔约。 针对这种情况... 展开
其他答案
先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业主在约定时间办理过户。如双方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书面催告应当同时抄送中介一份。延期未办者,起诉对方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要想毁约,买方可以发函催告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卖方仍拒绝履行,买方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要求退回全部已付房款,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可以要求卖方补足。
说实话,你这种情况是很多的,现在已经过去最佳的处理时机了,你是应该在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时候已经尽早问一下律师的意见。对方的情况是一种违约,你是可以主张违约金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办理过户的。但是时间长了,有可能只能主张解除合同,违约金或双倍定金,和返还本金及同期利息。现在房子升值的部份的损失已经很难追回来了,但还是可以争取一定比例。我建议你带同合同和其他联系对方的资料,以及一切有关的资料,来电咨询或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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