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屋性质纠纷
我于2013年底在成都通过中介伊诚地产签订购房合同,买二手房。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我们问过房东房屋性质,她说是住宅。房东的房产证上有一栏“设计用途”后面注明“住宅”。2014年3月我交首付取件后拿到的新产权证上没有“设计用途”一栏,只有“规划用途”后面注明“公寓”。咨询房管局,得到他们的答复:开发商在规划局备案就是“公寓”。他... 展开
其他答案
根据你描述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可以是争取房东减少购房款或者购房合同无效, 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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