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案例不算复杂,但是也有点麻烦,我尽量简单的说清楚a.我有两处房产,A只有我的名字,B有我和太太以及丈母娘的名字(共同出资购买)b.现在和太太离婚,协议A房产归太太,B房产归我,c.A房产好处理,离婚过户给太太,B房产需要去除太太和丈母娘的名字,只能做二手房交易了,但是B房产还有贷款,我是主贷人,根据我了解的情况... 展开
律师您好:我的案例不算复杂,但是也有点麻烦,我尽量简单的说清楚a.我有两处房产,A只有我的名字,B有我和太太以及丈母娘的名字(共同出资购买)b.现在和太太离婚,协议A房产归太太,B房产归我,c.A房产好处理,离婚过户给太太,B房产需要去除太太和丈母娘的名字,只能做二手房交易了,但是B房产还有贷款,我是主贷人,根据我了解的情况,还是要先清贷款。问题就有点复杂了d.我想这样处理,先还清贷款(可能需要亲戚借调),然后太太除名和丈母娘除名同时做,太太除名算是离婚过户,丈母娘除名算是交易,缴纳房产价值1/3部分的契税(2年已满增值税可免),但同时再续贷(用于还亲戚的钱)。情况如上,这样操作有几个问题如下:1、同时去除两个名字并贷款的操作方式是否可以?这是我最大的疑问,这个牵涉到缴纳的契税是否按1/3算,还有贷款是否能成功的问题。如果不能同时去除,而是一个一个顺序操作的话就麻烦了,先交易有贷款,又不能离婚过户了。先离婚过户再交易是不是会多算契税?并且还产生增值税问题?2、关于契税,我的房子在上海内环内,目前市场报价已经超过800万了,按总价肯定是不能算普通住宅了,但是交易的金额只有三分之一,以交易金额论肯定是低于450万的,这个能归到普通住宅吗?3、关于贷款,因为A住宅给太太,我也同时过户或者提前先过户,做B房的交易时我可以算是首套房吗?能享受9折的贷款利息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