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分家分户,继承了我父亲名下一处宅基地上的房屋,
我是2006年分家分户,继承了我父亲名下一处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兄弟签订了分家协议,但是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请问我继承的房屋能算我的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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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 展开
2017-03-24 14: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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