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益田大运城邦买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一职员承诺,帮忙办理贷款,流水不够也没有问题,他们解决。银行利率还贷信息都给了。11月9号付了首付,并约定11月23号办理贷款,11月13号去公证处公证,发现金额与中介提供的数据不一样,就问是否还有其它差异,告知没有了,父母11月21号来到深圳后被告知流水不够没法办理贷款,按揭员... 展开
2015年在益田大运城邦买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一职员承诺,帮忙办理贷款,流水不够也没有问题,他们解决。银行利率还贷信息都给了。11月9号付了首付,并约定11月23号办理贷款,11月13号去公证处公证,发现金额与中介提供的数据不一样,就问是否还有其它差异,告知没有了,父母11月21号来到深圳后被告知流水不够没法办理贷款,按揭员不知道流水不够等问题,要延后,房贷还款比原来多,并且不能在深圳贷款,流水要自己办,办贷款中间需要补交资料并不是中介告知,而是我询问之后中介才告知,两次补交资料都是,2016年2月2号才同贷,3月22号告知23号过户,此时中介告知,需先交中介费,不交中介费不能过户,且不宽限时间。如果拖时间造成后果自己承担,请问此中原地产在整个过程中是否有责任,若起诉他们能否成功。(附;中介多次以“第一次做益田大运城邦的单,不太清楚情况”为由推卸责任,但不承担责任)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