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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98年至2008年期间在房产局单位食堂工作由于当时没有签

我从98年至2008年期间在房产局单位食堂工作由于当时没有签书面合同因此单位就没有给我交养老保险现单位同意给我补交养老保险有没有相关的法律
ask1075855556|2017-03-19 14:3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22193894

补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恐怕社保局不会同意办理,单位愿意可把其应交部分补偿给你。
2017-03-19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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