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我还住在属于他的房子里,因为他还拿着属于我
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我还住在属于他的房子里,因为他还拿着属于我的股票,但也没办法证明是我的股票,我要他给回属于我的股票,他不给,还向法院申请了执行,他人在美国定居,我要是给了他房子,我的利益就没有保证,但是法院执行官又要我给房子,我怎么办?
其他答案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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