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纠纷以下的房主就是侯传兴,陈月仙为房主的哥哥的妻子,林燕是房主的哥哥的女儿,字据不知订立的具体时间。房主并未立下遗嘱。1、建房子所用的土地是几十个人的祖宗祠堂的旧地,并非房主所有,当时是乡里人无偿给房主建房子的。但是后来有拿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文件夹中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具体信息的照片。那现在这个土地是否... 展开
关于财产纠纷以下的房主就是侯传兴,陈月仙为房主的哥哥的妻子,林燕是房主的哥哥的女儿,字据不知订立的具体时间。房主并未立下遗嘱。1、建房子所用的土地是几十个人的祖宗祠堂的旧地,并非房主所有,当时是乡里人无偿给房主建房子的。但是后来有拿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文件夹中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具体信息的照片。那现在这个土地是否归房主所有?那几十个人有没有权利收回这个土地?2、房子总共有2层,6间。一楼的三间最初是房主的哥哥建的(三间中只有一间的房顶是房主的哥哥盖的,另外2间的房顶包括二楼3间都是房主盖的。)但是20年前房主哥哥建1楼的房子时向银行贷的连本带利1900的钱都是房主还的,所以房主哥哥手写立了个字据。文件夹中有部分照片。(字据如下:議哟:关于居住房屋葛岭乡九老村新瘄壹所三间右边两直分为传兴所有左边壹直林燕所有若还林燕出嫁其房屋左边一直与林燕無干归传兴所有任何人不的干涉特立字为据。户主:陈月仙经手人:陈传彬侯传兴方彩英侯新建)此字据是否法律效应?立字据时,有个口头协议:房主要将房主哥哥的女儿抚养到18岁,但是房主哥哥去世不久,房主也去世了,房主的妻子还要抚养一个孩子,无力继续抚养房主哥哥的女儿,所以后来房主哥哥的女儿由房主的母亲抚养长大。后来房主哥哥的女儿出嫁了。这些综合复杂的情况下,有字据凭证,房主哥哥的女儿还有权利分的部分房产吗?如果有,可以获得多少房产?3、房子的一层3间是房主婚前所建,二层3间是房主婚后所建,但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房主婚后(1992年)做好的,署名为房主。那这到底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现在的法律是夫妻的名字都要写在房产证上,但是1996年左右房主去世,无法将房主妻子的名字加上,那最近颁布的新法还适用吗?4、房主的妻子在房主去世后一年多改嫁,但是房主孩子和房主妻子的户口还是在房主所在的户口本上,并未迁移。并且房主孩子的姓名并未更改。二十几年前房主的母亲是在房主的父亲去世后改嫁了,在房主去世后,近二十年的时间,房主母亲对于房主的妻子和孩子不闻不问,从来没有去看过她们。如今想要分房子,房主母亲是否还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是否有权利分的财产?对于房主的妻子,房主的女儿,房主的母亲,甚至房主哥哥的女儿,最终房主该怎样分?(包括房主哥哥的女儿是否有份分?)5、房主的亲生父亲的财产在房主去世十几年后房主的孩子有没有权利获得?有的话该怎样划分?6、房主所在的农村,早年的房子都没有发放房产证,(因为其他相似时期建的房子也都没有发放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那么署名为房主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具有房产证的效果吗?还是说会有影响?如果有影响,那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