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别人跑了并到法院起诉离婚,拆迁安置房系我父母全额出资购(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女方和别人跑了并到法院起诉离婚,拆迁安置房系我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赠与我,合同安置协议写的我的名字,父母现在有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可名字是我的,当时没有写书面赠与协议,配偶有份吗?
其他答案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要有证据证明,建议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规避法律风险,可以帮您全权代理,我这里有大量相关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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