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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和别人跑了并到法院起诉离婚,拆迁安置房系我父母全额出资购(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女方和别人跑了并到法院起诉离婚,拆迁安置房系我父母全额出资购买并赠与我,合同安置协议写的我的名字,父母现在有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可名字是我的,当时没有写书面赠与协议,配偶有份吗?
ask3230701131|2017-03-18 09: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xuying19820705

房屋,属于你的婚前财产,配偶不享有权利。
2017-03-18 10:43
来自北京市

ask4613419758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17-03-18 10:32
来自北京市

ask7036953467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要有证据证明,建议委托律师全权代理,规避法律风险,可以帮您全权代理,我这里有大量相关判例,
2017-03-18 10:15
来自北京市

ask577899583

看拆迁之前的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以证明拆迁安置房的来源。具体可以找律师咨询
2017-03-18 10: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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