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派驻商场(古镇大润发)上班的,任职导购。工作期间丢失了商品一件如果不合法该需要哪方面的资料到劳动部门仲裁?
我是公司派驻商场(古镇大润发)上班的,任职导购。工作期间丢失了商品一件,原价3238元。公司直接在我的工资里扣除1295元(原价4折)作赔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该需要哪方面的资料到劳动部门仲裁?
其他答案
是你的过错导致货物丢失的话,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如果不是你的过错导致的,则公司违法,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准备相关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2017-03-17 11: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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