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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农村股红分配纠纷

本人母亲与1993年9月中旬无故离家出走,村上大概在1999年实行股红分配制度,当时关于对本人母亲的分配情况由村干部领导自行决定,对本人母亲配股份但不参与分配,等到人回来后再进行分配,当时本人年龄还小,这一决定村领导干部未通知母亲家人及配偶,至今本人母亲任无音讯,如果我通过法律途径,是否可以继承母亲的股红分配权。
ask6560998515|2017-03-15 14:4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882362284

你好,首先,你要先申请宣告死亡,只有在法律上确定你母亲离世后,才可以主张继承权,等你母亲回来后,可以撤销宣告。第二,这个分红属于你母亲的遗产。
2017-03-15 14: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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