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教师,在去年年底,我哥和邻居由于土地纠纷发生互殴,我
我是一名教师,在去年年底,我哥和邻居由于土地纠纷发生互殴,我去劝解拉架时被对方打伤(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由于是互殴事件,当时又没有其他人 在场,对方现在反倒对我进行起诉,硬说我作为教师参加互殴,我现在又无法找到证据和证人证明我是没有 参加互殴的,我不知道怎么办,请问律师,如果这样的 话,法律会对我进行怎样处理?
其他答案
您好 对方起诉你的 需要举证你是参与的 你答辩也需要证据的 否则会承担败诉的后果 可能打伤人的需要赔钱的
2017-03-15 18: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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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对方起诉,建议您积极应诉,否则就失去了抗辩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事实,避免不必要的赔偿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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