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家在农村土地征收,分得120平方土地,共2块,加旧房屋拆迁及农田补偿款,加每年每人分红。两块土地价值1:3,当时我们家6个人分,3人一块土地的名额村里公开抽取,抽的时候有列明哪三人一组的,现在卖了低价土地在高价土地建了房,自住加出租,我想问下,我们家三个女,其中一个招了上门女婿,户口迁入女方家,儿子跟女方姓,按... 展开
律师您好!我们家在农村土地征收,分得120平方土地,共2块,加旧房屋拆迁及农田补偿款,加每年每人分红。两块土地价值1:3,当时我们家6个人分,3人一块土地的名额村里公开抽取,抽的时候有列明哪三人一组的,现在卖了低价土地在高价土地建了房,自住加出租,我想问下,我们家三个女,其中一个招了上门女婿,户口迁入女方家,儿子跟女方姓,按我们农村习俗,家业都是他的,现两个外嫁的女儿,要求取的其个人所分部分(均为外嫁前所分,两女儿均抽取的是低价土地),是否有权要求取得其结婚前所分得的所有个人部分?如有按个人所得如何分配,若按遗产又如何分配?谢谢律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