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拆迁协议上有我的安置名字,但是办理产证的时候父母为了不分给我老公(说是写我名字属于婚后财产了请问还有拿回属于我的那份的可能吗?
你好,律师,我想请问下拆迁协议上有我的安置名字,但是办理产证的时候父母为了不分给我老公(说是写我名字属于婚后财产了,离婚的话要分给他属于我的那份的一半)这个说法是对的吗?然后就让我签字放弃了,请问还有拿回属于我的那份的可能吗?谢谢
其他答案
签字放弃后,就不能再要回自己的份额。除非父母同意。至于房屋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一般看拆迁时对方是否也是安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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