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袁XX,于2016-3-7开始在XX区安置房做水电工,口头约定月工资5100元请问我该怎么办?(来自石家庄建筑公司家属楼小区)
我叫袁XX,于2016-3-7开始在XX区安置房做水电工,口头约定月工资5100元,包括生活费600元,生活费按月发放并发放部分工资。在2016年12月16日下午两点左右,在4米高的两层活动架拿电锤打线槽时,活动架不稳突然侧翻,从上面摔下来,摔到双脚,经检查是双脚后跟粉碎性骨折,现在高明区人民医院。包工头是贵阳XX建筑公司经...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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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在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的,如果协商不成赔偿问题,可以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人事司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自己应得的合法权益。建议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2017-03-15 11: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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