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维权
我家有六亩地,城市规划要占用,每亩31000有六年了,一直没用,现在才要占用,钱是我前妻领的钱,我离婚呢会还没征地,土地证是我的名,我现在想要地钱,现在补得比以前的钱多,村里能给我吗,我该咋办,我能请律师吗
其他答案
您好!如果补偿款已经下来的,是按拆迁公告作出之时的标准补偿的,你可以主张分割的。具体补偿以你们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准了。你可以请律师,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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