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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工商户 自从2006年注册以后因为不了解政策 只按时缴纳了国税的每月核定征收的2000元税金如果过重是否可以起诉或申诉税务部门?

我是个体工商户 自从2006年注册以后因为不了解政策 只按时缴纳了国税的每月核定征收的2000元税金,没交过地税和个人所得税,最近开始金税网上申报后才发现我已于2007年被北京地税列为非正常户,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从未收到过地税部门的任何提醒和通知,我也没有变更过经营地址,我想知道会有什么处罚,如果过重是否可以起诉或申诉税务部门... 展开
ask3034235606|2017-03-15 17: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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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717319769

您好!法律没有明确对非正常户的处罚措施,只是主管税务机关在管户巡查过程中,要将非正常户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对清理巡查出来的非正常户,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存在偷税或虚开发票行为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从严处理;对未发现偷税或虚开发票行为的,则对其未按期申报行为从重处罚。如果处罚过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17-03-15 18: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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