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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补偿方案或者补偿标准不满意,就不要签征收协议。在征收中涉及的利益较大,建议积极争取。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要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的权益。我们是专做征地拆迁的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可以为你提供更多指导和帮助,咨询免费
2017-03-15 17: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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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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