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老家农村拆迁,集体土地证是姥爷的名字,姥姥姥爷都已经过世,现在地上建筑物分别是两个舅舅重新翻盖的占的份额是多少?
妈妈老家农村拆迁,集体土地证是姥爷的名字,姥姥姥爷都已经过世,现在地上建筑物分别是两个舅舅重新翻盖的,这次拆迁总款是270万(目前这笔钱已经有两个舅舅分割),请问除了两个舅舅之外,其他的三个子女有权分割这比拆迁款吗,如果能分,占的份额是多少。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被拆迁时的地上房屋是你两个舅舅翻建的,如果翻建发生在你姥姥姥爷去世之前,这部分遗产已经不存在;如果发生在之后,你们可以主张的原房屋的价值以及相应的宅基地的补偿利益。
你好,拆迁补偿包括对房屋的补偿和对宅基地的补偿。因为房屋为两个舅舅重新翻盖,这部分补偿,归他俩所有。宅基地属于你姥姥姥爷的遗产,对于宅基地的补偿,应当由几个子女平均分配。欢迎来电咨询,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可以给你更多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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