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省级检察院做出的不支持监督决定,怎么办
我们个人的自留山(我们有有效的林权证)被政府征用,法院终审、再审都判决我们的征地补偿全部交给集体,我们通过桂林市检察院申请抗诉,自治区检察院做出不支持的决定,我们认为土地补偿费可以交给集体,地上附作物和安置费不应该交集体,请问怎么办?
其他答案
你好,你有有效的林权证。在政府征用自留山后,对土地的补偿款应当归集体,地上附着物和安置费应当归你。我们是专做征地方面的律师,在全国有大量成功案例,你可以关注一下。欢迎来电咨询,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可以给你更多指导和帮助,咨询免费
2017-03-15 17: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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