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等12户农民就河北省政府(2008)11号《批复》征收我们拥有经营权的20亩农地不服于2015年5月向河北省法制办提起复议申请如何维权?
本人等12户农民就河北省政府(2008)11号《批复》征收我们拥有经营权的20亩农地不服于2015年5月向河北省法制办提起复议申请。2016年10月31日其作出″决定”,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批复》违反国务院有关决定。但没有后续善后各项工作,我们农户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土地经营权被非法剥夺,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政府及相关... 展开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