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3年生人,1985年农村规划,我在原宅基地上翻盖了二处房子,1992年寿光县地土管理局签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7年又经土管部门年检。一处父母住,另一处我与妻子和儿子居住,1998年,因儿子长大了,面临说媳妇,我把父母住的三间房子拆了,翻盖了新房,儿子2004年结婚,05年生了个女孩,2014又生了个男孩。我... 展开
我53年生人,1985年农村规划,我在原宅基地上翻盖了二处房子,1992年寿光县地土管理局签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7年又经土管部门年检。一处父母住,另一处我与妻子和儿子居住,1998年,因儿子长大了,面临说媳妇,我把父母住的三间房子拆了,翻盖了新房,儿子2004年结婚,05年生了个女孩,2014又生了个男孩。我与父母80年前就分户,2010年我和儿子分户。我父亲是2001年去世,现在我母亲健在,全家有三个户口本,能否办理二个宅基证?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