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跟我的前任在一起并且有一个2009年出生的宝宝,2010年因为感情不合起诉的话会判给男方吗?
我是跟我的前任在一起并且有一个2009年出生的宝宝,2010年因为感情不合,我们选择了分开。之前宝宝也一直跟我在厦门生活,2016年开始才跟我在老家,我还是在厦门工作,一旦放假,都会带宝宝来厦门。现在男方也结婚生子了,这些年也很少看过宝宝,从2010年分开到2017年他的妈妈在这期间有给宝宝几千块。宝宝的户口在我们女方家,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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