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我在2015年7月借钱给别人,约定在2017年7月前还给我,请问我可以申请执行无条件过户给我吗?

律师你好。我在2015年7月借钱给别人,约定在2017年7月前还给我,并每年给我两万利息,如若没还利息,对方无条件过户给我。对方把门面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压在我这,但是没去房管局办抵押。一年时间到后没有还我2万利息,请问我可以申请执行无条件过户给我吗。谢谢
ask2873806753|2017-03-14 15:2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878787286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17-03-14 16:04
来自北京市

ask6588366542

您好,需起诉对方按约定还款。如需帮助请电话咨询或面谈,咨询免费。
2017-03-14 15:48
来自北京市

ask2796561106

不可以,需要先起诉确定债权,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对方房产
2017-03-14 15:4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