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房拆迁同住人认定的问题
户口所在房屋拆迁,属于公有房屋动拆,承租人是大姨妈。我是大学毕业工作1年后,2001年左右户口迁入,住房面积小,20平米左右,2个隔间,1个自行搭建的阁楼(层高1.1-1.3米左右)无煤卫设施。大姨妈和二姨妈各住1个隔间,我住阁楼。由于住房条件差,住了1年不到后,舅舅同意我住到他的房屋居住,就搬出户口所在房屋。现在大姨认为我...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如果你父母当年的公房受配人中有您的名字,并且日后又拆迁了,按上海的政策,您这边就享受过一次的福利分房了,因此这一次的拆迁利益您可能无法要求获得,但是如果亲属间愿意协商,也可以协商解决
2017-03-12 16: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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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分房,一般是以家庭为单位,你可能也是受配人员。且购买公房产权时,你是产权人,你也享受到了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产权的优惠政策。因此你属于享受过福利分房。再结合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可能你比较难被认定为同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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