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在外打工,,我于16年六月份回来盖房,因七|月十三号,给别人走
我和老婆在外打工,,我于16年六月份回来盖房,因七|月十三号,给别人走,还甩下三个下孩,大的没满十三岁,下的没有十岁,我去把小孩带回老家上,上好学,才回去找回来,才住了五个来月,俏俏跑去给以前男的在一,我们有结婚,我知到这个男的地址。
其他答案
你好,若是他们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涉嫌重婚罪。若是没有,可以收集同居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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